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强制执行公证服务机构入围项目征集公告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租”或“采购人”)拟对租赁项目强制执行公证服务机构入围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机构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项目强制执行公证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为增强承租人履约意识,减少项目进入诉讼纠纷,节约债权实现时间成本,确保债权安全性,需外聘专业机构对包含《融资租赁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协议等在内的全部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主要负责对需赋予强制执行公证的项目出具公证债权文书,同时,当项目进入执行阶段后出具执行证书。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2.执业信息状态正常,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名单。
3.供应商应具有金融机构合作案例。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外聘公证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7.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公证机构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加盖公章的华夏金租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同时提交EXCEL版本。
4.加盖公章的《供应商书面声明》(详见附件3)。
5.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公开渠道获取的信用信息证明材料。
6.证明相关项目经验的合同(至少提供合同首尾页及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2021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含)期间项目,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金租融资租赁强制执行公证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金租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女士 010-88092070;吕先生 010-88092374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jzcgzx@hxfl.com.cn
征集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金租官网(www.hxfl.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华夏金租内网等平台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