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的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20228月,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财金202287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坚持问题导向,从强化财务收支管理、加强金融资产管理、准确实施会计核算、积极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责任四个方面加以规范。

  一是规范金融企业收支管理、夯实财务基础。要求金融企业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合理控制费用开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避免铺张浪费,对非必要费用支出应减尽减,严控出国、会议、差旅、业务招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支出。严格落实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金融企业对下属部门和机构的管理责任,按标准配置公务用车、乘坐交通公具、落实住宿和餐饮标准。优化内部收入分配结构,科学设计薪酬体系,主动优化内部收入分配结构,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建立健全薪酬分配递延支付和追责追薪机构。

  二是加强金融资产管理、维护金融债权。要求加强资产质量管理,做实资产风险分类,准确合理计提风险拨备。严格落实“符合认定条件、提供有效证据、账销案存、权在力催”基本原则,加大不良资产核销力度,用足用好现有核销政策,切实履行对借款人及债务关联人、担保财产等尽职追索。金融企业要对已核销资产实行账销案存管理,建立核销后资产管理制度,做到“账销案不销、追偿力不减、积极查线索、充分维权益”。不良资产对外转让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洁净转让、真实出售”原则,及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严禁暗箱操作,防范道德风险,严禁通过虚假转让不良资产,掩盖金融企业真实资产质量情况。境外投资应当遵循依法合规、服务大局、商业运作、风险可控、廉洁自律、权责清晰的原则,有效服务国家宏观政策和实体经济。

  三是准确实施会计核算,真实完整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金融企业要根据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来源可靠,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不得通过操纵会计信息调节财务指标和监管指标、隐匿风险,不得通过设计实施复杂交易等方式实现特定会计意图以规避监管要求。金融企业应当依法依规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切实履行会计信息质量主体责任,要依法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定期轮换制度,按规定聘用年限轮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主管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

  四是积极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有效维护所有者权益。财政部门负责督促和引导金融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推动金融企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切实加强国有股权董事实质化管理,落实出资人监督机制,有效发挥“参与决策、把握流程、执行监督、信息枢纽”作用,做到忠实勤勉,更好发挥对金融企业和管理层监督制约作用。压实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计责任,切实发挥独立审计的第三方监督作用。落实会计师事务所对金融企业股东负责机制,要求承担金融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客观地对金融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审计意见。同时,财政部门要加强金融风险信息监测,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及时开展财会监督检查,筑牢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根基,有效维护财经纪律。

  金融企业要认真落实《通知》要求,聚焦规范财务收支管理、维护资产安全、落实主体责任等重点环节领域,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国有资本权益。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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